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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一隻令人聞風喪膽的獵豹,一身土黃色的毛皮和黑色斑點是我最大的驕傲,任何動物被我發現,都難逃一死。

我平時過著無拘無束的生活。我跑步速度快如閃電,據人類的測速,速度高達七十公里,跟人類所稱的「機車」差不多快。平時我在大草原四處遊走,偶爾遇見草原大火,就必須拔腿就跑,否則就會被大火吞噬,屍骨無存。

我肚子餓時,就會埋伏在草原中,任何動物經過都逃不過我的「法眼」,而展開一場激烈的追逐戰。捕捉到獵物後,要盡快吃掉,免得被土狼搶走了。當然我也不敢招惹一些大型動物,例如大象。他們的大腳有如幾百公斤重,若是壓在我身上,肯定會把我壓成「肉餅」,連萬獸之王——獅子,都要讓他三分呢!

我也很怕土狼,他們是群居動物,草原上有名的掠奪者,十分兇惡,一大群來攻擊我,我也抵擋不了。所以我只能把樹上當成我的餐桌,免得獅子或是土狼搶我的食物。雖然樹上是我的安身之處,但偶爾還是會遇上一些麻煩,要小心不能侵犯到狒狒的領域,否則他也是會毫不留情對我發動攻擊。

唉!我最大的敵人還是人類,人類覺得我們的毛皮十分漂亮,想方設法要獵殺我們,如果我會說話,我一定會向人類提出抗議的。

104.10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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